聚赛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发行人" 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 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释义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一致。 1 上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