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钟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 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州市金 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 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