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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 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