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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权安排、 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权日、等待期、可归属日、归属条件、归属价格等 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5、《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在制定归属条件相关指 标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 规划等相关因素,指标设定合理、可测。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目标明确同时具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