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陈秀荣和张欣律师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并基于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1 - 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天衡厦(意)字第 007 号 致: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