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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有数: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旗戟、陈光、陈爱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旗戟、陈光、陈爱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