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南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了解公司经营 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 董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本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 1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