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合同管理制度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总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预防和及时 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各控股公司须依据本制 度原则,制定符合各自管理实际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民事主体(其他法 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约定书、备忘录、意向书和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书面 形式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对各类合同洽谈、订立、审批、履行、纠 纷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等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凡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涉及金额在 2 万元(含)以上 的,应当签订书面形式合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五条 凡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涉及金额在 2 万元以下的,可 以不签订书面形式合同。但情况特殊的,如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履行期限较长、 有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