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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

关 于 赣 州逸 豪 新材 料 股 份有 限 公司 2023 年 年 报问 询函 之 回 复 天职业字[2024]5941-2 号 目录 2023 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 1 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 天职业字[2024]5941-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对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6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会计 师")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 的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 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一、本回复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万元为货币单位; 二、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1 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77 亿元,同比减少 4.34%,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