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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301177DRCO(301177)2023-12-29 11:51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