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鸥玛软件: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有关事项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1185Oumasoft(301185)2023-08-29 09:1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有关事项及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 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形。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王波涛、孙忠强、王小斌 2023年8月30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