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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特玻: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力诺 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诺特玻")对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较好地完 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对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于 1992 年首 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可证》,2012 年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