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含本 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及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