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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 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 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应占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