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301212RealsunChem(301212)2024-04-25 10: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 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 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 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