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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215CPG(301215)2024-02-02 10:08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汽研 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