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 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 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汽 研汽车试验场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