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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高: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