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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星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同星科技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4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62,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943.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56,016.2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7,084.3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