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第一条 为促使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 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卓创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一章 总 则 (四)审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