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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创资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卓创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细则所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