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段 宏: 曹亚丽: 高献礼: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 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积累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