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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无锡鑫宏业线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