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