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威 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威士顿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 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6,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