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通过 商业银行理财、证券公司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的行为。 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