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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 前审核认可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