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曼恩斯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1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应坚持专户存储、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或 者向特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