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符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