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 年 8 月 30 日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在事前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 资料后,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其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或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上 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董秀琴、卓淑燕、庞春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