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熵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