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熵 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