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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 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