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民爆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五条 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做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开披露的募集 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1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