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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作为深圳民 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民爆 光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核准,2023 年 7 月公司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17.00 万股,发行价为 51.0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中介机构费 等发行费用 9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