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东兴证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医疗"、"上市公司"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好医 疗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