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嘉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 理结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