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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301398SINYUAN ZM(301398)2023-08-15 11:14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 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 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第 1 页 共 7 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