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