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 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以及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原因收购公司股份方案; (八)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原因 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第三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