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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健康: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安徽华人健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周学民先生、刘 志迎先生、肖志飞先生提交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学民先生、刘志迎先生、肖志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