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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12 月 1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 /0,123(456789:;. <:=>?@AB,C !"#%&'()*+,-./01234567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12月8日(T+1日)上午在深圳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