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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如有需要,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但 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 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并经全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