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董 事会规范、高效、有序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江苏协昌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本规则列明的相关人员。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