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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协昌科技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334 股,发行价格 为 51.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113.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