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特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