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79 号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3年 12月 22日止《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 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编制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 的内部控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寸信全 | 新闻影 (特殊四通合伙 文件购继章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