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准 则解释第 16 号》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