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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广东 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东 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42.0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6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75.1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37.99 万元(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