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目录 序号 文件 1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2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3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承诺 4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6 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7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8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本人任泽明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现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股份锁 定及减持事项,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自公司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 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三、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四、本人在公 ...